股轉再罰挑戰漲跌停新規投資者 近4月已有6例
文 | 挖貝網 許蕓
又有新三板投資者因為交易違規被全國股轉公司施以限制證券賬戶交易3個月的自律監管措施。
據挖貝網統計,這已是3月25日全國股轉公司宣布對協議轉讓下的新三板股票設申報有效價格范圍(亦稱:新三板漲跌停新規)后,第三次公開對相關違規投資者進行處罰。4個月的時間里,被公開處罰限制賬戶交易的相關投資者賬戶已達6個。
據挖貝網了解,本次受罰的3個賬戶分別為三河市燕銘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京振祥安全防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候思銀。3個賬戶被限制交易的時間為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而截止7月24日,5月份、6月份被處罰的3個賬戶仍然處于限制交易狀態。
三河市燕銘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京振祥安全防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候思銀3個賬戶因同一事項被罰。
2017年6月16日至6月29日,3個賬戶在參與協議股票巴魯特(833997)交易的過程中,多次于尾盤時段以接近申報有效價格范圍下限的價格成交,嚴重影響相關股票當日收盤價,同時還存在與特定關聯賬戶頻繁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
由此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第一百一十三條關于“申報或成交行為造成市場價格異常或秩序混亂”與“單個證券賬戶、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進行反向交易”的規定,構成股票交易違規。
另外,與5月份、6月份被公開處罰的賬戶王紅杰、嚴佳穎、季秦一樣,本次受罰的3個賬戶都存在屢教不改的情形,其歷次被罰時間和被采取的處罰措施基本一致。
據全國股轉公司披露,三河市燕銘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京振祥安全防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賬戶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和候思銀控制的多個賬戶曾于2016年1月14日、2月5日、8月31日、12月26日、2017年3月2日先后7次被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由于無視前期監管決定,屢教不改,違規情節嚴重。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三河市燕銘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京振祥安全防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候思銀3個賬戶此次違規行為屬于可從重實施自律監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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